办事指南

生育津贴申报流程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2/27 17:52:25


申报方式:生育津贴有三种申报方式

一、自动申报流程:

1、省内医保结算。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

2、单位核验。参保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进入“职工待遇管理”—“生育津贴自动申报审核”,对职工生育信息进行核验(注:参保人需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维护个人银行信息)

3、进度查询。参保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我办理的业务”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未实现自动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可线下或线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每月1-10号(节假日除外)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医保窗口。

申报材料:

1、顺产、剖宫产: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 出院记录

2、计划生育:

    1) 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2) 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注:线下报送提供生育津贴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一医保大厅一办事指南一廊坊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流程里下载打印。

三、线上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参保人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中选择“生育津贴申报”,按提示提交申报信息。

2、单位核验。参保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进入“职工待遇管理”—“网上零星报销审核”,对职工生育信息进行核验。

3、进度查询。参保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我办理的业务”查看业务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