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①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含医疗保险启动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②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暂执行10年,以后逐年调整到15年)。
③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含廊坊市区及所辖各县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